网上科普有关“为什么把女同性恋叫玻璃?”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为什么把女同性恋叫玻璃?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1)同志:同性恋者的代称
2)玻璃:同性恋者的代称
3)Gay:同性恋者,通常用来指男同性恋者
4)Lesbian(蕾丝边)/拉拉:女同性恋者,也叫拉子
5)兔子:台湾对男同性恋者的代称
6)公司:同性恋者聚集的公园或露天的公共场合
7)MB:即moneyboy,男同性恋圈内提供有偿性服务者,有的地方称“鹅”
8)1号和0号:在男同性恋者的性生活中,1号是指“丈夫”,0号是指“妻子”,在国外喜欢称“top(上面)”与“bottom(下面)”
9)BF(BoyFriend):男同志称自己的情人为B.F.
10)419(有时候流行ONS):也称一夜情,for one night 英文的汉语简称
11)T吧:女同志酒吧
12)Gay吧:男同志酒吧
13)熊族:胖胖的男同志
14)哥哥:男同志族群中,外表较具有传统异性恋男子气概者
15)弟弟:男同志族群中,外表刚健,却兼具阴柔特质者
16)CC:又称为“妹子”,指气质阴柔,男扮女装的男同志
17)直人(Straight):指异性恋或非同性恋者。
18)直同志:就是直人与“同志”的组合,是指认同同志、对同志友善、颠覆性别霸权位置的异性恋者
19)In the Closet(在衣柜里):这是一个比喻,指同性恋或双性恋者向家人、朋友、认识的人以及社会隐藏其性倾向。相对的,当同志向他人表明其同志身份时,称为“走出衣柜”(Come out of the Closet),简称“出柜”
20)现身(Come Out):也叫亮相,由“出柜”一词延伸而来,也是指采取行动对周围人与社会表明自己的同志身份
中文:同志、玻璃 英文:Gay
Gay,在英文中除了表示“快乐”、“愉悦”或“高兴”,也用来表示同性恋。使用上,除了引用过去创作的文艺作品时能够用到原意外,或者除去戏谑与文字游戏等场合外,日常生活中已经基本不再使用其“快乐”的本意。
英文字源
Gay 这个字拥有关于性方面的意义至少是从十九世纪开始(而且可能还要更早),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女性与男性倡伎被称呼为"gay"(因为他们穿著得很艳丽)。于是到最后,“gay boys”(男伎)就变成了所有男性同性恋的称呼。在美国,这个名词可能来自于游民社群(hobo community):一个年轻游民,或者称作“gay cat”或“geycat”,常常要和另外一个比较年长有经验的游民交好,以获得学习与生存的机会。这种关系有性的暗含成分在里面,因此“gay cat”就变成“年轻同性恋者”的意思。在这些最早的“gay”中最有名的是汤玛斯·柯林伍德(Thomas Collingwood),他是一个胖嘟嘟有著小天使般脸孔的音乐家,在一段长期的失业下陷入生活困境当中。
葛楚·史坦(Gertrude Stein)在《毛**与皮女士》(Miss Furr & Mrs. Skeene,1922年)中的一段引言可能是这个字最早可追溯的使用,虽然无法非常确定她用这个字指的到底是女同性恋,还是指快乐。
她们是……gay,她们很少学习关于如何成为gay的事情,……她们根本就完全是gay。
They were ... gay, they learned little things that are things in being gay, ... they were quite regularly gay.
在诺尔·寇威尔(Noel Coward)的音乐剧《甘中带苦》(Bitter Sweet)是这个字第一次没有争议的使用。在〈绿色康乃馨〉这首歌中,四个过度打扮有如1890年代花花公子的人唱道:
美丽的男孩、聪明的男孩啊,你可能会
对我们的堕落嗤之以鼻,
傲慢的男孩、顽皮的男孩啊,
亲爱的、亲爱的、亲爱的!
为情感心醉神迷……
我们就是为何“九零年代”
会被称为gay的理由,
我们全部都戴著绿色康乃馨。
Pretty boys, witty boys, You may sneer
At our disintegration.
Haughty boys, naughty boys,
Dear, dear, dear!
Swooning with affectation...
And as we are the reason
For the "Nineties" being gay,
We all wear a green carnation.
寇威尔将"gay nineties"作为一个双关语来使用。这首歌的歌名暗示了同性恋剧作家王尔德,他本身就以配戴著一朵绿色康乃馨而闻名。
Gay 有狭义与广义的用法。狭义的gay只有指称一个倾向与其他男人进行性关系或情感关系的男人。广义的gay则同时指称倾向和他们相同性别的人进行性关系或情感关系的男人与女人。(不过关于这点有一些争议,所以有人会使用"lesbians and gay men"这个词。请见同性恋。)至于双性恋倒底有没有包含在这些用法里面,也是一个受到争论的议题(请见双性恋)。
有些人宣称gay是从“Good As You”这句话的首字母缩略来的,不过这是一个根据gay这个字推断回去而来的假词源说。
另外一个民间词源说法是认为与Gay Street有关,它位于纽约的西村,而西村与同性恋文化有连结。根据文件纪录显示,这个名词似乎曾经在1940年代以暗号的形式存在于纽约。“Are you gay?"这个问题表示了可能比局外人看起来还要更多的意涵在里面。
根据华盛顿州安全学校联盟(the Safe Schools Coalition of Washington)的《给学校职员的专业辞典》上所说:
Homosexual:避免这个名词的使用;它太临床医学、遥远与古老了。有时候在指称同性恋行为的才适合使用(不过same-sex是个更好的形容词)。当指称人的时候,与指称行为相反地,homosexual被认为是一种贬低,而gay以及lesbian才是比较好的名词,至少在美国西北部是如此。
因此Homosexual这个词在一部分人眼中也属于“政治不正确”(politically incorrect)的词汇。
中文地区用法
台湾
在台湾,gay已经普遍成为男同性恋社群内部用来指称自己的术语之一,而在社群外部也同样能够接受这种用法。不过,gay始终没有同时成为指称女同性恋用的术语,或者至少没有被广泛接受。女同性恋社群会称自己为拉子。而通常在讲到gay这个字时,拉子会是其相对称的用语。
目前在台湾,gay这个英文字并没有准确的中文翻译。有些人认为同志是gay的一个可能翻译词,但是同志在台湾的使用脉络下包含了女同性恋、男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请见LGBT条目),或者甚至是如BDSM这类的性异议者,而gay则只有指称男同性恋。正因为大家无法在gay的中文翻译上达成共识,在台湾还是广泛普遍地使用英文字的gay。
香港
在香港,gay的中文翻译是基佬。但是这个中文称谓因为经常被人以嘲讽的口吻使用而带有贬损色彩。
大陆
gay在大陆用法中也一般不指女同性恋,女同性恋称呼情况与台湾相似。正式文章中很少出现英文原文,用同性恋(者)或男同性恋(者)代替,现在也经常出现“同志”一词。
英文与中文用法差异
英文中gay可以做名词与形容词:
做形容词时:"He is gay"(他是同性恋)的说法很普遍,极少有"He is a gay"这种名词单数形式出现。
做名词时:一般以复数形式出现,描述群体,如"gays and lesbians"(男女同性恋)。但是以单数或少量数形式出现的情况则相比较少很多,如"He is a gay"或者"There are two gays(有两个同性恋)"。这种用法有时会显示说话人带有轻度贬义或打趣的情绪。
中文中,在大陆地区“他是个gay”名词单数的用法则很普遍。但也说“他是gay”。
查尔斯·斯科特·谢灵顿主要经历
哥伦比亚大学研究生申请要求如下:
1、大学毕业,且拥有本科学士学位;
2、提供托福考试成绩,其中托福网考不低于100分。
3.美国院校研究生项目普遍要求申请者本科GPA不低于3.0。申请者需递交GRE,部分项目还要求递交GRE科目考试成绩,商科性质课程要求递交GMAT成绩,法学项目要求递交LSAT考试成绩,部分医学或公共卫生项目要求递交MCAT考试成绩。
申请时间:
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入学时间一般分为春秋两季,春季在1月下旬入学,秋季在9月左右入学,对于秋季早的截止在12月份,晚的截止在3月份,然后大部分都会在4月15日前给消息(如果有奖学金),一般的录取会在6月份前给出,春季截止一般是10月份。
哥伦比亚大学研究生申请步骤:
第1步、登陆学校官网,下载并填写申请表格,或者也可以直接与学校招生官员联系索要申请表;申请表当中的内容其实都是一些基本信息,比如说学生姓名,家庭住址,****以及个人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等等。申请表一定要如实填写,填写完申请表之后,还需要缴纳一定的申请费用。
第2步、此时学生需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比如说个人陈述,个人简历,推荐信以及最高学历证明公证件等等。
个人陈述以及推荐信这样的文书材料,在申请过程当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学生们一定要注意书写格式,同时也一定要控制字数毕竟都有字数限制,建议用最简短的方式告知学校自己的兴趣,目标,甚至是为何选择该院校未来的职业规划。
第3步、提供自己在校期间的成绩。美国的教育模式与中国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所以当地高校在录取国际学生时,往往会凭借学生提交的学习成绩来判断学生的学习能力,这将直接决定学生是否会被录取。
不过大家也不用太担心,如果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导致平均成绩没有完全符合学校的要求,那么也可以附上一份说明,简单的给予解释,一定不要弄虚作假,也不要回避。
查尔斯·斯科特·谢灵顿
查尔斯·斯科特·谢灵顿爵士,OM,GBE,PRS(SirCharlesScottSherrington,1857年11月27日-1952年3月4日),英国科学家,在生理学和神经系统科学方面有很多贡献。他和埃德加·阿德里安一起由于“关于神经功能方面的发现”而获得1932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中文名:查尔斯·斯科特·谢灵顿
外文名:CharlesScottSherrington
别名:查尔斯-谢灵顿
国籍:英国
民族:盎格鲁-撒克逊人
出生地:大伦敦北部的伊斯灵顿
出生日期:1857年11月27日
逝世日期:1952年3月4日
职业:科学家
毕业院校:剑桥大学
信仰:天主教
主要成就: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皇家勋章
考泊莱勋章
大英帝国骑士大十字勋章
功绩勋章获得者
多所著名高校的名誉博士、教授
代表作品:《神经系统的整合作用》
星座:射手座
身高:177厘米
爱好:医学、读书
生平
查尔斯·斯科特·谢灵顿(CharlesScottSherrington)于1857年11月27日出生于大伦敦北部的伊斯灵顿。1876年,Sherrington进入伦敦圣托马斯医院习医,并在1878年通过皇家外科学院的初级考试,翌年又通过该学院的特别研究生的初级考试,在爱丁堡作短暂逗留后,他于1879年前往剑桥大学,在MichaelFoster先生的指导下学习生理学,并于1880年进入剑桥大学的冈维尔和凯厄斯(GonvilleandCaius)学院。
1881年,Sherrington参加了在伦敦召开的一次医学会议,在会上,MichaelFoster先生就CharlesBell等人对神经功能的实验研究进行了讨论,由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的DavidFerrier和FriedrichLeopoldGoltz所做的关于切除狗和猴的部分大脑皮层所产生的影响在会上产生了分歧意见,激起了广泛的兴趣。后来,在英国和欧洲几乎所有大学都开展了这方面的研究。随后,Sherrington和JohnNewportLangley在剑桥大学也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并在1884年他们发表了一篇关于这一方面的研究论文,从此确定了Sherrington为探索神经系统奥秘而献身的志向。
1883年,谢灵顿成为剑桥大学GeorgeHumphrey教授领导下的解剖学讲师,在1883-1884年冬学期,他又在圣托马斯医院讲授组织学。
1884年,Sherrington成为英国皇家外科医师学会会员(memberoftheRoyalCollegeofSurgons,M.R.C.S.);1884~1885年冬季,Sherrington去斯特拉斯堡大学在Goltz的指导下工作和学习;1885年,他在剑桥大学第一等级自然科学荣誉学位考试中成绩斐然;并发表了一篇关于Goltz在狗模型上所做的研究论文;同一年中他在剑桥还获得医学士(MedicinaeBaccalaureus,M.B.)学位;1886年他获得了英国皇家医师资格(LicentiateRoyalCollegeofPhysicians,L.R.C.P.)。
剑桥大学1885年,Sherrington作为一个医学研究协会委员会成员去西班牙调查霍乱的爆发;1886年又到意大利威尼斯地区进行同样的调查,然后将获得的材料带到柏林,在病理学家RudolfLudwigKarlVirchow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后来Virchow将他介绍到RobertKoch那里进行6个星期的学习,而Sherrington却留下来与Koch做了一年的细菌学研究。1887年,他被任命为伦敦圣托马斯医院的系统生理学讲师,也被选为剑桥大学冈维尔和凯厄斯学院的研究成员。1891年,他被任命为VictorHorsley先生的继任者,伦敦布朗高级生理学和病理生理学研究学院的教授和主管。1895年,他成为利物浦大学的生理学教授。
当早年在剑桥大学时,Sherrington曾受到英国生理学家WalterHolbrookGaskell和西班牙神经科学家SantiagoRamónyCajal的很大影响,Sherrington在访问西班牙时曾与Cajal会过面,自此开始研究脊髓。到1891年,他的研究目标转向脊髓反射,这个问题在当时是个热门研究课题。Sherrington对这个课题发表了一些论文,并在1892~1894年期间,也发表了一些对支配肌肉的传出神经的论文。1893~1897年间,他研究了皮肤感受野的节段性分布并有重要发现,那就是支配肌肉的神经束中有1/3是传出纤维,其余的为运动纤维。
利物浦大学在利物浦大学,他回到他早先研究的课题,即对拮抗肌的神经支配的研究,并发现反射抑制在拮抗肌中起重要的作用。此外,他还研究了脑和脊髓之间的联系——锥体束。在此期间,美国外科医生HarveyCushing(库欣综合征的发现者)拜访了他,那时HarveyCushing还是个年轻人,Sherrington和他共事了8个月时间。
1906年,Sherrington出版了他的不朽著作《神经系统的整合作用》。1913年,他被聘请为牛津大学生理学教授,在牛津大学,他一直逗留到1936年退休。在这里他写下了经典的《哺乳动物生理学:实习教程》,该教程于1919年出版,是他为学生而写的,也是他在牛津大学用作教材来教他的学生的。也是在这里他获得了1932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Sherrington在1893年当选为伦敦皇家学会院士。1905年被授予皇家勋章(RoyalMedal),1927年授予考泊莱勋章(CopleyMetal),1922年给予他大英帝国骑士大十字勋章(theKnightGrandCrossoftheOrderoftheBritishEmpire)和1924年授予功绩勋章(OrderofMerit)。他拥有的名誉博士学位的大学有牛津大学、伦敦大学、谢菲尔德大学、伯明翰大学、曼彻斯特大学、利物浦大学、威尔士大学、爱丁堡大学、格拉斯哥大学、巴黎大学、斯特拉斯堡大学、鲁汶大学、乌普萨拉大学、里昂大学、布达佩斯大学、雅典大学、布鲁塞尔大学、伯尔尼大学、多伦多大学、蒙特利尔大学和哈佛大学。
Sherrington在他晚年时仍然思想敏锐。他于1952年3月4日在伊斯特本因心力衰竭而突然去世,享年95岁。
贡献
Sherrington的一生中对中枢神经系统生理学研究方面做出了杰出的贡献,神经生理学的许多研究领域与他的名字是不可分开的。他在Cajal创立的神经元学说基础上,于1897年提出使用突触(synapse)这个术语来描述一个神经元与另一个神经元之间的接触部位,并认为神经元与神经元之间在这个部位进行信息沟通,而这个部位最早是由Cajal在光学显微镜水平作了组织学描述。
Sherrington在脊髓反射的研究中具有诸多建树,他非常准确地将脊髓前角运动神经元称为运动传出的最后公路(finalcommonpathway),并于1925年提出使用运动单位(motorunit)这个术语来命名运动功能的基本单位,即一个运动神经元和它所支配的一群肌纤维。他是最早认识到感觉传入信息在调节运动中具有重要作用的少数几个人之一。1894年他发现支配肌肉的神经含有感觉神经纤维和引起肌肉收缩的运动神经纤维。在此之前,他于1893年就已发现肌肉、肌腱和关节等处具有感觉功能,并提出了本体感觉(proprioception)这一术语。他认为本体感觉的信息由传入神经纤维传至中枢后可决定肌肉的紧张度。1900年他还指出小脑是本体感受系统的中枢。Sherrington于1898年描述了猫的去大脑僵直现象,在对脊髓反射的研究中,他建立了一种有用的实验模型来研究脊髓通路。他用猫来做实验,在动物的中脑上、下丘之间横切脑干,动物出现头尾昂起,脊柱挺硬,四肢伸直,坚硬如柱的表现,他称此现象为去大脑僵直(decerebraterigidity)。当切断腰骶部背根后,去大脑僵直动物强直伸长的后肢僵直现象消失,他认为增强收缩的肌肉受到了牵拉,所以他称之为牵张反射(stretchreflex),并且确定了牵张反射需要来自肌肉的感觉传入到脊髓,然后传出信号再回到肌肉。他发现牵张反射的时间(1924年)要比发现去大脑僵直晚得多。在1893~1909年间,Sherrington和他的同事们在研究中还发现牵拉一群肌肉,在引起被牵拉的一群肌肉兴奋收缩时,可引起与之相拮抗的肌群舒张,他的结论是牵张刺激能引起脊髓内一群运动神经元兴奋,而另一群运动神经元则产生抑制,从而形成交互神经支配。这种交互神经支配的理论后来被称为谢灵顿定律。
由于对牵张反射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分析,以及对去大脑僵直动物进行观察的结果,他最早体会到牵张反射在姿势调节中的重要性,从而奠定了研究运动和姿势调节的反射基础。他还将牵张感受器称为本体感受器(proprioceptivereceptor)。在考虑躯体感觉传入对步行运动的作用中,Sherrington提出本体感受器和外感受器的区别,本体感受器是肌肉和关节内的并可被躯体运动所兴奋,来自本体感受器的传入信息与步行运动的自动调节有关。外感受器则位于皮肤,其主要功能是通过接受外部刺激对步行运动的调节。这个区分至今仍认为是正确的,尽管认为皮肤的传入信息能提供重要的有关躯体运动的反馈信息。哺乳动物在室外行走时将持续不断地使用感觉传入信息来纠正它们的行走式样,以对待不同的地形和防止发生不可预料的事情。用于调节步行式样的感觉传入信息有三类,即来自肌肉和皮肤的躯体感觉、前庭器官的平衡感觉和视觉。根据刺激的来源及感受器所在位置,Sherrington将感受器分为外感受器(如视、听、嗅及皮肤等感受器)、内感受器(如感受内脏器官发来的冲动信息的感受器)和本体感受器(如肌肉、肌腱、关节和迷路等感受器)。对感受器通常只对某种特定形式的能量变化最为敏感,这种特定的刺激形式,即在低能量水平就能激活专一的感受器的独特的刺激形式,Sherrington把它称为适宜刺激(adequatestimulus)。
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由于Sherrington在神经系统研究工作中的杰出成就,他与埃德加·阿德里安(EdgarDouglasAdrian)共享1932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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